一﹑訓練日期:
110年08月10日(星期二)海線
110年08月27日(星期五) 山線
二﹑訓練地點: 大美國小
雲林縣莿桐鄉大美村大美路23號
三﹑檢送錄取名單,請參訓老師如期參訓。
四、注意事項:
1.學員需全程參加訓練,經技術測驗成績達合格者,結業成績經核備後,由臺灣心臟協會核發「緊急急救教育(EMT)救護人員複訓合格印章」。
2.研習當天請假報到時間超過半小時或未考核者,當日研習不發予認證資料。
3.如需要更換證照者,課程當日請準備舊的證照及「三個月內1吋半身相片1張」,背面請填上姓名。
4.請攜帶身分證正、反面影印本一份,如有更換姓名的學員(身分證與學歷證件不同姓名者),請另攜帶證明文件,如:戶口謄本等。
5.為響應環保,請自備環保筷及自備水杯,上課需要使用技術參考部分之講義請學員自行下載使用。